私隐政策

奥思集团有限公司丶其附属公司及其联营公司(统称「本集团」)於收集丶储存丶使用及传送个人资料时将尊重 阁下的法定私隐权利,而本个人资料收集政策将说明本集团的私隐实务。请细阅以下内容,以了解本集团如何处理 阁下的个人资料的政策和实务。 1. 个人资料 本政策可能不时予以修订。 「个人资料」指 阁下个人身份识别资料或敏感资料(例如姓名丶职业丶地址丶联络详情丶身份证或护照号码丶出生日期丶电邮地址丶电话号码丶信用卡资料丶阁下的年龄丶阁下的婚姻状况丶阁下的雇主丶阁下的收入丶统计资料等)。 2. 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的用途 於 阁下购买疗程服务丶购物或申请成为本集团的会员时,可能会收集 阁下的个人资料。 阁下提供的个人资料分别为必须性提供及自愿性提供。如 阁下欲本集团向阁下 提供所申请的服务, 阁下必须向本集团提供 阁下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只为用於可自愿提供的,则 阁下可选择是否向本集团提供该等资料。 必须性的个人资料的用途为: (a) 参加及维持 阁下作为本集团会员的会员资格; (b) 累积作为本集团会员的积分优惠; (c) 向 阁下发出可享有的福利和优惠通知; (d) 分享作为本集团会员的优惠; (e) 通知有关疗程计划和产品资料的不时修订; (f) 建立关系;及 (g) 客户资料更新。 自愿性的个人资料的用途为: (a) 向 阁下提供最合适的疗程及产品建议; (b) 让本集团更清楚了解本集团客户的统计资料作内部研究及分析,以让本集团能妥善提供切合 阁下特定需求丶服务及产品信讯或礼物; (c) 巿场研究; (d) 让本集团的美容顾问进行跟进服务; (e) 进行客户满意调查; (f) 寄出最新的尊贵客户通讯及尊贵客户活动;及 (g) 作直接促销,包括 (i) 通知 阁下有关新产品推出及其他推广优惠,包括(如适用)护肤产品丶身体护理产品丶护发产品丶健康产品丶以及美容服务丶身体护理服务及脱毛服务; (ii) 通知 阁下有关皮肤护理丶身体护理丶护发的专柜或专柜以外服务及活动,以作推广及奖赏用途; (iii) 巿场推广奖赏计划丶生日优惠丶免费试用产品丶数码活动丶路演/街头推广活动丶店内推广的最新消息; (iv) 通知 阁下有关与购物商场丶百货公司丶信用咭丶银行丶行业丶名人丶杂志丶电视丶网站丶文化丶艺术或音乐团体/组织丶慈善团体或非谋利组织的联合推广或活动。 为保障 阁下的个人资料的私隐权,本集团确保在收集丶使用丶保留丶转移及查阅个人资料方面的政策及常规,均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的规定。 3. 收集目的及方式 在试用/购买本集团疗程或产品前,本集团会要求 阁下出示香港身分证正本,并记录 阁下的身分证编号之英文字头及首4个数字,旨在以身分证号识别 阁下是否重复领取优惠(因大部份推广优惠设有限额,每人只可领取一次,不能重复)及避免对其他客人造成不公,此外,若 阁下试用/购买之疗程涉及医学成份,为了保护 阁下利益,能让医学专业人士在有问题时找出 阁下的正确医疗纪录及确保不会因参照错误的医疗纪录而错派药物予 阁下或进行不合适的疗程。阁下如不欲出示身分证正本,本集团将保留向 阁下提供各项服务或产品的权利。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7AA条的规定,其他人士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将身分证转让给他人,即属犯罪。 4. 收集个人身分以辨识 阁下或须不时提供可辨识 阁下个人身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於 阁下的姓名丶性别丶年龄丶身分证明文件号码丶出生日期丶电话号码丶传真号码丶住址丶电邮地址丶信用卡资料丶教育程度丶职业丶家庭收入丶兴趣及喜好活动等。如 阁下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可能令本集团无法为 阁下提供适切的服务。如 阁下未满十八岁,必须先得到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方可向本集团提供其可辨识个人身分的资料。 5. 直销内容 阁下一旦向本集团提供可辨识个人身分的资料,便可能会不时收到本集团的电话丶宣传短讯丶电邮丶直接的推广邮件丶或即时通讯程式及手机应用程式(包括但不限於Whatsapp丶微信丶QQ丶Line丶Facebook丶Messenger)。如 阁下不欲本集团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作前述的直接促销用途,请 阁下以书面形式如电邮及邮寄(内容包括 阁下之姓名丶会员号码及联络电话) 按本声明底部的联络方法通知本集团。此项安排毋须缴付费用。 6. 资料的保存 阁下与本集团进行业务往来之时,本集团将保存 阁下所有交易纪录以作审核之用。本集团的一般政策是将有关资料保存一段合理时间。 7. 资料的披露 在本集团旗下之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可共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或向其转移有关资料,详情请参阅本声明。倘 阁下不欲本集团向其他人士披露 阁下的资料,请 阁下以书面形式(内容包括 阁下之姓名丶会员号码及联络电话) 按本声明底部的联络方法通知本集团。 8. 查阅个人资料 阁下以书面方式按本声明底部的联络方法向本集团顾客服务部要求查阅 阁下的个人资料,本集团会按《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第19 (1) 条规定,在收到 阁下要求後四十天内依从 阁下要求。根据条例第20(3e) 条的规定,如 阁下拒绝以书面方式提出查阅要求,本集团有权拒绝 阁下的查阅要求。 根据条例第28条,本集团可向查阅资料者徵收合理费用。然而,倘 阁下确实是为作出合理更正而查阅个人资料,本集团可酌情豁免有关费用。 9. 更正个人资料 阁下必须以书面按本声明底部的联络方法致函本集团顾客服务部提出更改个人资料,并提供须更正的正确资料。本集团会按《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第23 条规定在收到 阁下要求後四十天内更正 阁下的个人资料。更正个人资料不会向 阁下收费。 10. 保安 阁下向本集团提供的个人资料将妥为存置於本集团的客户服务系统内,只有获授权人士方可查阅。 11. 查询 如 阁下对本声明有疑问,请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早上9点至下午5点,致电本集团顾客服务部或按本声明底部的联络方法致函本集团顾客服务部。 12.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作为本集团的顾客,在试用或购买本集团的服务及/或产品时,可能需要向本集团提供 阁下的个人资料。倘 阁下的个人资料并不完整或不正确,本集团可能无法向 阁下提供或继续提供有关服务。 本集团时刻将 阁下的个人资料保密处理。本集团有关收集丶使用丶保存丶披露丶转移丶保密及查阅个人资料的政策及常规,均符合香港法例规定,并已载於本声明内。 阁下同意向本集团提供的个人资料可由本集团使用及保存,以配合以下用途和阁下与本集团同意或法律不时要求的其他用途: 1. 提供服务; 2. 本集团丶本集团代理人或合作夥伴用於推广服务及产品; 3. 处理来自相关服务或与其相关的各项利益; 4. 就提供服务而分析丶核实及/或检查阁下的信用丶付款及/或状况; 5. 处理 阁下要求的付款指示丶直接扣账安排及/或信贷安排; 6. 方便日常操作 阁下的账户及/或就有关服务收取阁下账户内的应缴款项。 阁下并同意本集团为上述目的可披露丶转移(无论在香港或海外)丶使用丶持有丶处理或保留 阁下个人资料的权利予本集团的代理人丶承办商丶电讯营运商丶收账机构丶信用谘询机构丶保安机构丶信贷供应商丶银行丶金融机构丶向本集团负有保密责任的其他人士及本集团实际或建议受让人。 此外,阁下同意本集团可以将 阁下的个人资料披露及转移(无论在香港或海外)予本集团旗下之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并可将 阁下的个人资料存入本集团以上文所述目的而设立的一个或多个资料库(可能载有本集团旗下公司收集的其他资料),以推广本集团的商品及/或服务并用以比较 阁下就上述目的而向本集团提供的其他资料。倘 阁下不欲收取本集团提供与服务无关的商品及/或服务之推广资讯,或不欲本集团为本段所述目的而披露丶转移或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请以书面方式按本声明底部的联络方法致函本集团顾客服务部,函件内注明 阁下的姓名丶会员号码及联络电话。 根据《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阁下有权: 1. 确定本集团是否持有 阁下个人资料; 2. 在合理时间内查阅本集团持有的 阁下个人资料; 3. 以合理方式查阅本集团持有的 阁下个人资料; 4. 要求本集团更正 阁下不正确的个人资料。 根据有关条例,本集团有权对要求查阅个人资料人士收取合理的处理费用。如欲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或本集团所持 阁下的个人资料副本,请致函下列地址提出要求。 联络方式 : Oasis Beauty Company Limited 顾客服务部 地址: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18号世贸中心18楼 电邮地址: DM@oasis-group.com.hk 电话:(852) 3182 7777